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 2021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 | ||||||||||||||||||||||||||||||||||||||||||||||||||||||||||||||||||||||||||||||||||||||||||||||||||||||||||||||||||||||||||||||||||||||||||||||||||||||||||||||||||||||||||||||||||||||||||||||||||||||||||||||||||||||||||||||||||||||||||||||||||||||||||||||||||||||||||||||||||||||||||||||||||||||||||||||||||||||||||||||||||||||||||||||||||||||||||||||||||||||||||||||||||||||||||||||||||||||||||||||||||||||||||||||||||||||||||||||||||||||||||||||||||||||||||||||||||||||||||||||||||||||||||||||||||||||||||||||||||||||||||||||||||||||||||||||||||||||||||||||||||||||||||||||||||||||||||||||||||||||||||||||||||||||||||||||||||||||||||||||||||||||||||||||||||||||||||||||||||||||||||||||||||||||||||||||||||||||||||||||||||||||||||||||||||||||||||||||||||||||||||||||||||||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2-03-01 浏览:2175 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26MA2MRB77X4(1-1)
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 2021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
编制日期:2022年3月1日
随着颍上县城市建设的步伐加快及企业的加速发展,环保形势治理形势越来越严峻。特别是国家提出治理长江流域污染的任务后,大气污染治理的任务刻不容缓。 企业作为社会发展的主动力,环境资源的主要消耗者及环境污染的主要产生者,应义不容辞的担当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绿色经济的历史责任。为此,我公司致力于通过各种方式减少生产过程中对资源的消耗、对环境的污染,始终坚持“安全第一、达标排放、防消结合、综合治理”的发展模式,积极履行作为绿色发展的理念,着力进行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夯实环保管理基础。 我公司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企业运营,一方面不断推进工艺改革,从源头上实现减排;另一方面不断强化企业环境管理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促进企业环境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建设。 2021年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环境管理制度,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培训活动,不断强化全体员工环保意识,将企业“做好环境保护事关企业的生死存亡”的重要理念融入到公司每位员工的思想和行动中去。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公司编制了《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希望通过本报告将公司的环境信息系统透明、真实地传达给公众,以实现企业与社会及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环境信息交流,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并诚恳接受社会、公众和各级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同时,我承诺《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许进冲
环保工作负责人承诺 在2021年度我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认真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虽然本年度在环境管理上取得一定成果,但仍有不足之处。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了《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希望通过本报告把公司环境信息真实情况传递给大家,并虚心接受批评指正,和采纳合理的建议。在本报告中所有环保信息和数据均真实、准确、完整,并有据可查,如环保信息和数据虚假,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张强 目 录
一、名词解释………………………………………………1 二、关键环境信息提要……………………………………1 三、企业基本信息…………………………………………3 四、企业环境管理信息……………………………………5 五、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6 六、碳排放信息……………………………………………19 七、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信息……………………………19 八、生态环境应急信息……………………………………19 九、生态环境违法信息……………………………………20 十、本年度临时报告情况…………………………………27
一、名词解释 危险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一般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是指从工业生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等行业的生产生活中产生的没有危险性的固体废物。 二、关键环境信息提要 1、行政许可 2021年6月,公司取得了由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的“关于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10000吨/年废氧化铝回收综合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文号:阜环行审函〔2021〕92号。 2、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表 (1)一般工业固废
(2)危险废物
(3)年度污染物排放量
(4)废水 本公司污水经过酸化水解+A2O处理后,作为循环水补水、绿化洒水、脱硫系统补水等使用,不外排。 (5)碳排放 2021年度公司未纳入碳排放交易配额管理,且无减排任务。 3、行政处罚 本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2021年5月、11月分别受到一次行政处罚(颍环罚〔2021〕6号、颍环罚〔2021〕49号),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行政处罚执行到位。 三、企业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2、主要产品和业务情况 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为皖西北煤化工基地一核两翼—颍上翼核心企业,阜阳市“13581”工程重点培育企业。公司位于颍上循环经济园化工集中区,成立于2015年12月,为上市公司安徽六国化工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470)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占地482亩、员工290人。公司先后获得国家“重合同守信用示范单位”、省“质量信用3A级示范企业”、“安徽省3A信用企业”等荣誉称号,并通过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一期项目《年产150kt双氧水、60kt硫酸钾及纯氧煤气化优化组合工程》完成投资4.85亿元,于2016年12月开工建设,2019年初投入试生产。现有年6万吨硫酸钾、6万吨聚氯化铝、15万吨过氧化氢的生产能力。2020年实现产值3.53亿元、销售收入3.41亿元、利税1662万元。 硫酸钾是以氯化钾和硫酸为原料曼海姆生产工艺法;过氧化氢以蒽醌法生产工艺;聚氯化铝以氢氧化铝、盐酸、铝酸钙粉为原料生产工艺。均不属于国家和地方限值和淘汰类工艺。 四、企业环境管理信息 公司于2020年9月取得由阜阳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41226MA2MRB77X4001V,有效期限为2020年08月11日至2023年08月10日,主要对公司各类污染物排放做了行政许可。2021年6月8日公司取得了由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的《关于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10000吨/年废氧化铝回收综合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函文号为阜环行审函【2021】92号,该报告主要是对公司新建装置废氧化铝回收综合利用工程的危废,该工程投产后,公司产生的废氧化铝将进行自行处置利用。 公司2020年度被评定为环保良好企业。公司各项环保指标均达标,故公司未缴纳环境保护税,和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为切实抓好公司环境治理工作,按照《环保法》要求,我公司成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由执行董事许进冲任主任,各分管副总担任副主任;小组成员包括办公室主任田鸿才、生产部部长汪东海、调度长廉守勇、设备动力部部长苏廷久、技术中心主任郭峰、质量管理部部长马峰、安全环保部部长张强、环保主管陈之保、王军以及车间主任朱超、周强、陈长保、李健。环境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安全环保部,由分管副总余家邦担任办公室主任,张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六国化工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公司执行董事和安全环保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环保、职卫、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五、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 (一)、污染防治设施 1、废气治理设施
2、废水治理设施
3、非正常运行
4、在线监测运维 我公司2021年锅炉烟气在线监测委托安徽亮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运行维护,定期对在线监测进行校正等工作。 (二)、水、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1、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我公司废水经终端污水处理站处理合格后供生产循环使用,故无污水排放口和水污染物排放,水质COD、氨氮在线监测设备投入使用正常,由于废水处理后供全厂循环使用,故未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1)、大气污染物排放口
(2)、主要排放口的污染物实际排放量
(3)、本公司共有14个大气排气筒,锅炉烟气排气筒已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并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氧化尾气排气筒已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主要用于本公司内部数据实时掌控,目前未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4)、无组织排放 公司委托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我公司无组织排放进行季度现场监测并出具报告,主要对总悬浮物、氯化氢、非甲烷总烃和二甲苯进行季度监测,总悬浮颗粒监测浓度值0.139~0.636mg/m3;氯化氢监测浓度值未检出~0.049mg/m3;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值1.03~2.17mg/m3。均符合无组织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限值的要求。 (5)委托监测
(三)、工业固体废物信息 1、一般固废
2、危险废物
本公司共计有3个危险废物暂存库、建筑面积共500平方米,经度116.28578,纬度32.733071。 (四)、有毒有害气体排放 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我公司按照自行监测方案,每季度进行一次手工环境监测。2021年4月12日、6月15日、9月29日、11月24日由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报告编号为AHAC-HJ-2103299、AHAC-HJ-2105020、AHAC-HJ-2108095、AHAC-HJ-2111128的4次检测报告,监测结果显示:锅炉烟气中污染物排放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尾气中颗粒物监测浓度值为5.0~13.8mg/m3;二氧化硫监测浓度值为未检出~71 mg/m3;氮氧化物监测浓度值为29~65 mg/m3,汞及其化合物的监测浓度值为0.000113~0.000525mg/m3。曼海姆炉烟气中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河南省《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排放限值,尾气中颗粒物监测浓度值为5.6~12.5mg/m3;二氧化硫监测浓度值为未检出~27 mg/m3;氮氧化物监测浓度值为206~299 mg/m3。盐酸吸收尾气中氯化氢的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氯化氢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监测浓度值为16.8~54mg/m3。聚氯化铝反应尾气中氯化氢的排放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氯化氢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监测浓度值为7.9~19.1 mg/m3。干燥尾气中污染物排放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排放限值的要求,氯化氢监测浓度值为2.4~19.9mg/m3;颗粒物监测浓度值为4.0~9.8 mg/m3;二氧化硫监测浓度值未检出;氮氧化物监测浓度值为6~23mg/m3。氧化尾气中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值1.05~4.60mg/m3。过氧化氢装置无组织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值1.42~29.1mg/m3。无组织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限值的要求,总悬浮颗粒监测浓度值0.139~0.636mg/m3;氯化氢监测浓度值未检出~0.049mg/m3;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值1.03~2.17mg/m3。 (五)、噪声排放信息
(六)、防治扬尘的主要措施 公司对主要对施工产生扬尘的设施进行密封,和负压收集粉尘气体,在易产生粉尘物料表面进行覆盖或喷水,以减少扬尘。 (七)、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编制季度执行报告和年度执行报告。本年度共计编制四个季度的执行报告和本年度年度执行报告,并全部公开和发布。 六、碳排放信息 本公司未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 七、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公司主要产品有硫酸钾、聚氯化铝、过氧化氢。主要使用块煤为原料生产水煤气,部分水煤气用于生产氢气供过氧化氢使用,剩余部分用于硫酸钾、聚氯化铝做燃料;建有一套3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生产的蒸汽供全厂使用。我公司为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单位,已于2020年6月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目前未进行验收。 八、生态环境应急信息 (1)应急预案 为了在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及时予以控制,防止事故蔓延,有效地组织抢险和救助,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同时警戒企业防微杜渐,我厂从企业自身安全生产、保护环境的目标出发,组织编制《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实现一旦有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企业即可按照本应急预案所提出的程序和操作方法,快速有序的实施救援,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 企业的应急组织体系主要由应急指挥中心、应急响应组组成。应急响应组具体包括:现场指挥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应急通讯组、应急后勤组、应急检测组。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厂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企业负责处置或者参与处置的重大、较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应急预案内容包括总论、企业概况、企业环境风险评价、应急组织机构、预警和信息报送、应急响应与措施、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培训和演练、奖惩、预案的评审、备案、发布与更新、附则以及附图附件十三个部分。 (2)应急预案落实情况 我公司制定的《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通过公司组织的会议评审,并与2019年5月20日在阜阳市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341226-2019-009-H。2022年1月对公司应急预案进行了重新修订,并通过专家评审,正在备案中。 九、生态环境违法 本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2021年5月19日由阜阳市生态环境分局下达颍环罚〔202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年11月22日由阜阳市生态环境分局下达颍环罚〔2021〕4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行政处罚执行到位。处罚决定书原文如下:
十、企业环境信息临时披露报告 2021年10月份主要对公司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等情况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布。 |